法律依據:中國(昆明)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壹)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實施範圍為119.86平方公裏,涵蓋昆明76平方公裏(含昆明綜合保稅區0.58平方公裏)、紅河14.12平方公裏、德宏29.74平方公裏三個區域。自貿試驗區內土地的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