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是為了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的再審。為了構建和諧法治社會,我國不斷完善和發展民事審判中的再審程序。如不服法院審理或不願服從,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提起再審,需要寫民事再審書。以上是本文關於如何寫好民事再審範文的介紹,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判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事實證明是第壹審案件的,按照第壹審程序審理,對作出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按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