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級人民檢察院審查同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決和調解書,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抗訴條件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壹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要求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