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再審有哪些法律規定?

再審有哪些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再審是為了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的再審。啟動再審的部門不同,也反映出當事人的申訴和救濟渠道不同。當事人不僅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訴求,還可以向省高院、檢察院申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以及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 上一篇:原告的訴狀與事實不符。
  • 下一篇:在我們國家,壹切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