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取證,侵入第三住所屬於侵權行為。當然,獲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裏取證,就不存在這個問題。酒店裏通過監控錄像拍的,別人家裏拍的,都不能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法官、檢察官和偵查人員必須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種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以及犯罪情節輕重的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