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地區設置不同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不在市、縣、鎮的,稅率為1%。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分別與“三稅”同步繳納。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壹條扣繳義務人未設置、保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未保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