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在法律的歷史發展中,先後出現過。

在法律的歷史發展中,先後出現過。

出現了奴隸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資本主義法律和社會主義法律。

1,奴隸制法:勞動活動必須由奴隸支配,沒有報酬,沒有人身自由。

2.封建法:是封建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體現了封建主要階級的意誌,是實現封建主要階級專政的工具。

3.資本主義法:指資產階級意誌的體現,是資產階級國家制定和承認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準則的總和。

4、指無產階級通過革命鬥爭,打破了舊的國家機器,奪取了國家政權,並在徹底摧毀舊法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

  • 上一篇:刑法最重要的原則
  • 下一篇:什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