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67條,父母不履行扶養義務的,未完成汽車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扶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