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要回答妳的問題。至少妳應該知道妳的工作職責是什麽吧?如果妳連這個都不知道,那妳的監管單位管理有問題。
誰的責任就由誰來完成。如果妳的工作職責不包括簽監管通知書,妳簽100次也沒用,就像妳找會計借錢還得總經理簽,妳讓出納簽。除非出納有主管的授權,否則完全沒用。希望妳能明白這個道理。責任的前提是看妳有沒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