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協調員的職責:
1,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協助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城市管理工作,積極參與和動員群眾和社會單位開展城市環境整治工作和公益活動;
2、對所轄區域實施動態巡邏檢查,對發現的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及時向城管執法人員報告,並協助城管執法人員督促違法行為人糾正違法行為;
3.收集並及時反映社區、社會單位和群眾對城市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4.協助城管執法人員拆除違法建設,完成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十三陵特區辦事處臨時交辦的任務。
城管網格信息員等從事特殊工種的城管協管員,其相關崗位職責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