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的最低人數是自然人或法人。
2.公司在至少壹名董事在場的情況下運作,只要該董事是自然人。
3.被任命為總幹事的外國人應持有居留證,否則,必須任命蒙古居民。
4.需要壹個註冊表。
5.最低股本為65,438+000,000美元。
6.每年都要進壹步完善蒙古國離岸公司註冊證書。
7.無論蒙古公司是新成立的還是重新註冊的,最好不要在公司名稱中使用“蒙古”、“烏蘭巴托”等字樣。註冊名稱時最好提供幾個備選名稱。
8.為了成功完成註冊過程,還需要提供有關參與者、公司活動類型和銀行選擇的相關信息。
9.法定地址應在蒙古的單壹登記簿中登記。
10.蒙古的離岸公司無需創始人直接授權即可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