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行為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
2.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要求拘留或者罰款。如果給妳造成了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妳可以要求賠償。首先派出所會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妳起訴後,派出所會把案卷移交給法院,作為支持妳起訴的證據。
2.在妳家傷人是故意傷害,但造成輕傷以上是犯罪。造成財產重大損失的,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