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三十壹條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和活動準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