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
第五節最高額抵押
第五十九條
本法所稱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在最高債權額的限度內,以抵押物對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進行擔保。
第六十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
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在壹定期限內連續交易壹種商品的合同,可以附有最高額抵押合同。
第六十壹條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第六十二條最高額抵押除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