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侵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 * *侵權人為* * *被告。賠償權利人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的,其他共同侵權人對被告放棄請求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責任範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 * *與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
人民法院應當告知賠償權利人放棄債權的法律後果,並在法律文書中載明放棄債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