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切都是輕的。這太偏頗了,有的判死刑,有的判無期,有的判幾十年,還輕嗎?有些人還是覺得很重。現代法律並不是說殺人就要付出代價,還要看具體情節的嚴重程度、作案動機、認罪態度和方式、是否殘忍、是否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社會公眾對案件的同情程度,然後在刑法規定的範圍內確定量刑。分為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這些老人大多年事已高,病痛纏身,時日無多。如果他們對表白的態度很好,真的情有可原。出於人道主義原因,他們必須獲得較輕的判決。世界不是圍著誰轉的,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樓下有人把人當消費品,還講經濟,保護罪犯,太幼稚,太極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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