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權和制作、使用肖像權的專有權。
(二)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其肖像權或者損害、玷汙其肖像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19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醜化、偽造等侵害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