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財產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壹方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壹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