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親生父子關系不能通過法律途徑離婚。如果收養父子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雙方可以到民政部門撤銷收養登記,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收養父子關系,脫離父子關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壹百壹十六條當事人同意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向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第二,斷絕父子關系後他還有繼承權嗎?
1.我國沒有斷絕父子關系的規定,所以繼承關系不會消失。但是,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
2、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喪失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