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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減資視為股權轉讓。

法律分析:視為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所有手續完成後,應在全體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和公司變更申請後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部分城市會更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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