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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的抵銷和混同

法律解析:抵銷是指兩人互負同類債務時,各人以自己的債權抵銷所負債務的償還,使雙方債務在相同數額內相互消滅的行為。混同:是指債權債務歸壹人所有,使債務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條。債務標的物種類、質量相同的,任何壹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的性質、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另壹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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