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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選擇債務人償還債務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在多個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選擇其中壹個債務人償還債務,也可以向所有債務人索要債務。根據法律規定,每個負有連帶責任的債務人都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八條。兩個以上的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者的責任份額按照各自的責任確定;很難確定責任大小,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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