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權必須合法有效,虛構的債權不受法律保護;
2.債權必須是可以轉讓的;
3.用於質押的債權必須是債務人不享有抗辯權或自願放棄抗辯權;
4.質押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自質押財產交由質權人占有時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25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讓與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質押的,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429條
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質押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