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應當向受讓人履行,債務人可以向原債權人主張權利。同時,債務人對原債務人有債權,債務人的債權先於或者與被轉讓的債權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 *債權人轉讓其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轉讓債權,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