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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攝影師是否侵犯肖像權?

法律分析:如果拍攝觀眾沒有用於其他目的,壹般不屬於侵犯肖像權。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包括汙損、汙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偽造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制作、使用或者公開肖像的;未經肖像權利人同意,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利人的肖像。除此之外,壹般不算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9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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