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入境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3天”的管理措施,對65438+集中隔離醫學觀察0、2、3、5、7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前不要求雙采樣雙檢查。
2.對已在高風險區居住7天的,集中隔離7天進行醫學觀察,對集中隔離的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對已在中危區居住7天的,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觀察1,4,
每7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對已在低風險區居住7天的人員,應在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
離開長春後,這方面沒有專門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