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花丈夫的錢不僅天經地義,而且有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的工資、獎金等生產經營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那麽夫妻雙方對夫妻的同壹財產都有這個平等的處置權,所以妻子不僅有權花丈夫的錢,而且花得合法合理。
如果妳的丈夫不給妻子錢,這是違法的,所以女士們先生們,趕快向妳的丈夫要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