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五條招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