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辦理房產證需要的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購房合同、房產證登記申請表等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登記的必備材料。婚姻狀況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法律客觀性: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三)房地產權屬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登記原因的證明文件和房地產權屬證書;(四)房產界線、空間界線、面積等材料;(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包括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