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村支書是村黨支部書記。罷免村支書必須經黨支部會議通過,並經上級黨組織批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處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村民委員會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第三條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和人口數量,按照有利於群眾自治,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和範圍的調整,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村民居住情況和集體土地所有權歸屬,設立若幹村民小組。
上一篇:丈夫查妻子個人信息違法嗎?下一篇:政府如何分配賣地所得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