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
6.嚴禁在建築工地使用“未批渣土車”,嚴查處置場“未批渣土車”接收渣土現象,嚴厲打擊取締“未批處置場”。
7.2020年6月165438+10月1日起,四環路以內運輸大宗物資的重點車企,禁止四環路以下柴油貨車運輸物資。全市大宗物資運輸重點車輛企業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禁止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運輸物資。
8.嚴格辦理進場電子通行證,對超過排放標準、不符合行業管理要求的車輛,不辦理電子通行證。對已經辦理電子通行證的車輛加強執法,對違反禁令的車輛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