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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中心的主要職責及其法律依據是什麽?

政府采購中心是根據《政府采購法》的具體規定設立的,用於分散集中采購,主要負責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圍和組織專家評審!其他職責類似於社會招標公司,負責招標,不同的是招標公司會收取中標服務費,而采購中心是服務機構,不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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