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的,,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9條,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或者謊報險情,制造混亂,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公安機關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二百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求滿足,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