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是指:支出型貧困是指因家庭成員大病、子女上學、突發事件等原因導致家庭財務支出遠遠超過其承受能力的絕對貧困。由於這些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無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實際上處於社會救助的“夾心層”。壹旦出事,往往比低保戶還難。
2007年以來,我國逐步關註“支出貧困”群體,壹些地方將他們納入制度保障範圍或實施臨時救助制度,極大緩解了他們的生活困難。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社會救助供給相對不足,部分地區社會救助供給嚴重不足,管理和服務能力與救助體系不相適應。
幫助有支出的貧困家庭的壹些方法:(1)臨時救助。(2)醫療救助。(三)城鄉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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