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線車讓幹線車先走;
(2)分、幹道未劃分的,非機動車讓機動車先行,非公共汽車、電車讓公共汽車、電車先行,同類車讓直行或者右側無車的車先行;
(3)相向行駛的同類車相遇時,左轉的車會讓直行或右轉的車先走;
(4)進入環島的汽車讓已經在路口的汽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