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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發生後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性:

發生醫療糾紛後,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1)雙方自願協商;(2)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法律客觀性:

《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時,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雙方自願協商;(2)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患溝通機制,耐心解釋和說明患者在診療過程中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意見,並按照規定處理;對患者提出的有關診療的疑問,應及時核實、核對,並指定相關人員與患者或其近親屬溝通,如實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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