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職務犯罪偵查是指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為了取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利用現有職權從事貪汙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等職務犯罪的有關證據,依法采取的專門偵查措施和強制措施。中文名。職務犯罪偵查。類別1。貪汙賄賂犯罪。類別2。玩忽職守罪。類別3。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性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以貪汙罪論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一篇:許昌繞城高速開放服務區花都服務區建成後能上能下?下一篇:單方面違約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