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的情況只有三種: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但是,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婚前告知另壹方,否則,另壹方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壹年內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