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了職業資格證書考試方式、工作、時間、對象的法律依據。
功能
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中國公民境外就業和勞務輸出合法公證的有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