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讓別人犯罪的人,法律上叫教唆犯。所謂教唆犯,是指犯罪分子故意教唆他人實施犯罪的行為,即通過說服、引誘、教唆、鼓勵、賄賂、威脅等方法,向沒有犯罪故意或者雖有犯罪故意但不堅定的人灌輸自己的犯罪故意,使其下定決心實施自己所說服、教唆的犯罪,從而達到實施犯罪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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