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經營者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服務的情況下,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之前已經知道存在缺陷的,但該缺陷的存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