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單位”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是指所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包括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合資、合作企業和獨資、私營公司、企業、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八條。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法的規定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同壹行為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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