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共同執行。合並井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
關於治安管理處罰的合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壹人實施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判決,合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