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1,必須有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項。
仲裁事項必須與當事人有特定的法律關系,只能是合同糾紛或其他產權糾紛。
3.選擇仲裁委員會。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十九條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