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批準經營郵票和集郵品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經營下列郵票和集郵品的收購、銷售和寄售業務:
1,新中國郵票。
2.解放區郵票。
3.中華郵政公司壹九四九年十月壹日以前發行的郵票。
4.清朝郵票。
5.外國郵票(包括按地區發行的郵票)。
6.國家郵電部門發行的郵資信封、明信片和航空郵簡。
7.國有集郵部門發行的首日封、紀念封、郵幣卡、郵折。
8.國內外各種真信封、明信片、郵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