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常見的刑罰主要有莫、莫、莫、莫、公、大碧等。
夏商代刑罰制度的主要特點是野蠻嚴酷、獨斷專橫,明顯具有“臨刑”的特點。1,夏商時期的司法制度及其職能並沒有脫離行政和軍事制度及其職能,而是基本上融為壹體。
2.夏商時期屬於中國早期的神權時代,司法制度具有鮮明的天罰、天罰、神判的特點。
3.隨著司法審判制度的出現,作為刑罰執行機構的監獄也開始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