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銀行的考核壓力很重,銀行家難免會想出投機取巧的辦法來應付考核。有的銀行為了完成任務,會在月底花錢買存款。
所謂存款購買,就是與存款人約定,存款人在下個月底存入壹筆錢,銀行除了支付正常利息外,還會根據存款金額給予壹定的額外補貼。
這種做法其實屬於高息儲蓄的範疇,是違法的。2006年,銀監會下發通知,規範銀行營銷行為,禁止高息存款,再次強調。同時,銀監會還加大了對涉嫌高息吸收存款的銀行的處罰力度。
如果壹定要上升到法律,可以說高息存款違反了商業銀行法,不能搞不正當競爭,因為高息存款對銀行業的競爭對手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所以可以說高息吸收存款是違法的,這也是銀監部門處罰高息銀行的執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