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的定義是研究中國歷史上各種法律制度的本質、內容、特征、產生和發展的學科。中國的法律制度始於公元前21世紀,經歷了4000年的發展,包括奴隸制法律制度、封建制法律制度、半封建半殖民地法律制度和人民民主法制。是世界五大法系中有自己體系和民族特色的法律體系。法律體系是西方法學家根據內容和形式上的某些特征所作的壹種分類。
中國封建法制的主要特征;
天皇是最高立法者,也是最大的法官;法律深受儒家倫理的影響;人刑不分,諸法並合;法律之外還有多種形式的補充法律;家庭法是整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中國法制史上所描述的法律發展時期,始於夏朝奴隸國家的形成,止於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
百度百科-中國法制史
上一篇:植物和動物有道德嗎?下一篇:中國允許墮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