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傳播下列信息:
(壹)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推翻制度的國家政權;
(三)破壞民族團結的;
(四)民族仇恨、破壞;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主義、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淫穢、色情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公信力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