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條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農時轎子用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
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制定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了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